因果报应昭彰,僧云公就是最显着的证明
原文 齐僧云,因果住宝明寺,昭彰以讲演着名。公最四月十五日临诵戒时,因果白众言:「戒乃人人诵得,昭彰何劳数闻?可令一僧竖义①,公最使后进开悟。因果」众无敢抗,昭彰遂废诵戒。公最 七月十五日众集,因果忽失云所在,昭彰四出追觅,公最乃于古冢中得之,因果流血被体。昭彰问其故,公最则云:「有猛士执大刀厉声呵云:‘僧云!尔何人斯?敢废布萨②,妄充竖义!’即以刀刽我身,痛毒难忍。」因扶掖还寺,竭诚忏悔,经于十年。至心尽敬,依式布萨。临终之日,异香来迎,欣然而逝。时咸嘉其即世惩革云。 赞曰:今时尚经论而轻戒律,二千年来,半月诵戒无复有举行者,予不揣,兴废坠于山中,人犹未之信也!果报炳然,于云公有征,愿览者思之。 注译 ①竖义:又称立义。于论议会中,由一人就所定的论题而立义。《佛祖统纪》记:「相州彼岸寺鑒禅师讲会,各各竖义,有一小僧,难问蜂起,殊为可观。」 ②布萨:此云净住。净身口意,如戒而住。或称说戒,即共住比丘每半月集会一处,诵说戒本,以反省过去半月内之行为是否合乎戒本,若有犯戒者,则于众前忏悔。使比丘均能长住于净戒中,增长善法功德。又在家信徒于六斋日受持八斋戒,亦可称布萨。 演莲法师译文 南北朝北齐时有一位僧云法师,住持邺下宝明寺,以讲经说法出名。有一年四月十五日,将欲诵戒的时候,他对大众说:「戒本人人都会读诵,何必每隔半月便举行诵戒?可以推举一僧立义,使后进有所开悟。」大众没人敢反对,于是不再诵戒。 到了七月十五解夏自恣日那天,众僧集会,忽然不见僧云法师,大家四出寻找,最后在离寺三里多的古墓中找到他,只见他满身是血,问是什么缘故?僧云法师说:「有一猛士手执大刀,厉声呵斥我说:‘僧云!你算什么人物?胆敢废除佛所制定的半月诵戒,妄自主张谈玄立义?’说完就用刀在我身上乱砍,痛楚不堪。」 于是众人搀扶僧云法师回归寺里,竭诚忏悔,此后经于十年,至诚尽敬依照半月诵戒仪式,从不间断。临终那天,闻有异香来迎,欣然往生而去。当时人们都赞赏他现世受到惩戒,而能洗心革面,痛改前非。 赞言:如今僧人多崇尚经论而轻视戒律,二千年来半月诵戒的仪式,现在丛林中很少有举行了。我不多加考虑,就在我云栖寺中恢复这已久废的半月诵戒芳规,至今仍有许多人不相信呢。唉!因果报应昭彰,僧云公就是最显着的证明,希望看到这篇传记的人三思啊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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