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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读楞严开示(三百二十六)【讲义】若因法生,世间诸法,不离五尘,汝观色法,及诸声法

共读楞严开示

1、共读共读楞严开示,楞严离尘三百二十六,开示【讲义】若因法生,百讲世间诸法,义若因法不离五尘楞严经讲义是生世色法声法圆瑛法师编写的,楞严经义贯成观法师编写的间诸及,这两部开示是汝观由台湾省高雄文殊讲堂慧律法师主讲。今天芯记禅院与大家继续共同学习高僧开示。共读欢迎各位有学之士,楞严离尘有修之仁者,开示各位高僧大德,百讲开悟见性的义若因法仁者在评论区批评指正,指引教授,生世色法声法开示教导芯记禅院后学之人的间诸及学习感悟,悲悯在家学人,无善知识指导难免对经典望文生义,产生种种宗教妄想。

共读楞严开示(三百二十六)【讲义】若因法生,世间诸法,不离五尘,汝观色法,及诸声法

2、学“楞严楞伽”开示要用智慧,不能钻文字的牛角尖,不能被艰涩的文字转出烦恼来,要透过文字,见到文字背后的本来面目,见到真如佛性,见到我们人人本自具足的那个。学精典,体悟比理悟要重要得多。

3、看《楞严经》你说记不住,其实没有人能记住。抓住里边的某句话成为你的生活指导,正好对应了你生活里边,你正好又执着了一件事、两件事,那么你看经典里边的某句话,正好一下子指导了你那件事。

4、那这句话你就记住了。[未二破因法生]经文,【若因法生,世间诸法,不离五尘,汝观色法,及诸声法,香法、味法、及与触法,相状分明】解释一下:如果第六意识心,为单从因外面的法尘所生,不必借重于内在的意根,那么,世间诸法不离外面的五尘实法;外面的五尘实法,你看看,汝观色法,以及诸声法、香法、味法,及与触法,相状悉皆分明。这个眼根对色尘清清楚楚;耳根对声尘清清楚楚;以对五根,就是用眼根等等来对这个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的五尘,非意所摄,都不是意根所摄,非意根所缘的法尘。

5、【首句法字,指内法尘,余六个法字,皆指五尘实法。若谓意识,单从法尘所生者,然而世间所有诸法,不离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五尘,今汝且观,色等诸法,悉有相状分明,以对眼等五根,均非意根所摄之法。意根所缘法尘,乃前五尘落卸影子,】外面的【五尘之法,决不能入于意根。】意根只缘内的法尘,所以叫做五尘之法,决不能入于意根。

三百二十六【讲义】若因法生,世间诸法,不离五尘,汝观色法,及诸声法

1、经文,【汝识决定,依于法生】如果说你这个识心,决定是依于法尘而生的,法尘就是心中的影像,那么,汝今谛观,既有所生,就必有能生;既有所生,就一定要有形状,那么,第一个[法]是法尘,第二个[法]是五尘。你在法尘当中所见到的五尘落下来的影像的法尘,到底法法何状呢全无自体性,空无自性,是借重于五尘落下来的影像,那是影像啊,没有实体性。解释一遍:如果此识决定依于法尘而生,那么,既有所生就一定有所形状;很可惜,意识心所缘的确实只是影像,那么,法尘当中,你所现出来的五尘的法尘,到底是什么。法法何状呢全体无自性。

2、【上二句牒定。若汝识心,决定依于法尘生者汝现今谛实观察,法尘之法,毕竟作何形状。上一法字,别指法尘,下一法字,同上五尘之法,此破内无自体也。

3、】意思就是:你看到的那个法尘,其实是外在落下来的,只是影像而已。所有影像就会变成一种观念跟回忆,回忆就会变成有过去、现在、还有未来的想像,落下来的观念就着以为实,有观念,就有种种的理想、想像、执着,执着以后,就变成一种自尊跟优越。所以,执着那个法尘,法尘如果由执、我执来包装、还有法执来包装,那个法、法尘,就是那个观念,是没办法破的。

4、每一个人都很想保护自己,每个人的讲话就一定会讲一半。所以,全世界的人,没有一个人没有说过谎因为他要保护自己;也不能说他说谎他不想伤害对方,所以,也不得不说谎。譬如你打他的手机,刚好在跟对方讨厌的人讲话你知道那人跑去哪里吗。

5、我痛恨的人。为了怕伤害到他,所以,你不敢讲,他就明明在我的前面。你一定讲:没有呢,我现在没有看到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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