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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徒的相摄之法

【原文】

师徒的相摄之法

《尸迦罗越六方礼经》:弟子事师有五事:一、师徒摄当敬难之;二、师徒摄当念其恩;三、师徒摄所有言教随之;四、师徒摄思念不厌;五、师徒摄从后称誉之。师徒摄

师教弟子,师徒摄亦有五事:一、师徒摄当令疾知;二、师徒摄令胜他人弟子;三、师徒摄令知已不忘;四、师徒摄有疑悉解;五、师徒摄欲令智慧胜师。师徒摄

《僧祇》:师度弟子者,师徒摄不得为供给自己故度人出家者,师徒摄 得罪。当使彼人因我度故,修诸善法,得成道果。

《四分》云:「和尚看弟子,当如儿意;弟子看和尚,当如父想。」准此儿想,应具四心:一、匠成训诲;二、慈念;三、矜爱;四、摄以衣食。

如父想者,亦具四心:一、亲爱;二、敬顺;三、畏难;四、尊重。敬养侍接,如臣子之事君父。故《律》云:如是展转相敬重,相瞻视,能令正法便得久住,增益广大。

——《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》卷第十·师资相摄篇第九

【大意】

《尸迦罗越六方礼经》:弟子以五种事侍奉师长:一、应当尊敬师长;二、应当忆念师长恩德;三、师长所有言教应当随顺;四、应当常常思念师长而不厌倦;五、在背后应当称誉师长。

师长教导弟子,也有五种事情:一、应当让他快速知晓佛法道理;二、使其胜过他人弟子;三、令弟子学过的知识不忘记;四、弟子有疑问都能够为其解答;五、想让弟子的智慧胜过自己。

《僧祇律》:师父度弟子,不应该为了让弟子供给自己而度他出家,这样会得罪过。应当让弟子因为我度化的原因,修诸善法,得成道果。

《四分律》说:「和尚看弟子,应该像自己的儿子一样;弟子看和尚,应该像自己的父亲一样。」因此,和尚对弟子像儿子一样,就应该具足四种心:一、匠成训诲教导;二、慈悲顾念;三、怜爱珍爱;四、供给衣食。

弟子对自己的和尚像父亲一样,也应该具足四种心:一、亲近爱护;二、尊敬顺从;三、敬畏恭顺;四、尊重敬仰。弟子应该恭恭敬敬地去侍奉接待师父,就好像大臣与儿子侍奉自己的君主和父亲一样。因此《四分律》中说:如果师徒之间都能够像这样辗转互相敬重,互相瞻视照料,能够使正法久住,增益广大。

【注】

《尸迦罗越六方礼经》:亦称《尸迦罗越六向拜经》、《六方礼经》、《罗越六向拜经》等。佛教经典。东汉安世高译。一卷。本经谓释迦摩尼教化长者子尸迦罗越,告其每日向六方礼拜的意义。经内以东、南、西、北、下、上,分别配比父母与子女、师父与弟子、夫与妻、朋友间、主与仆、俗人与出家人的关系,提出处理这些关系的若干準则。为历代大藏经所收,敦煌遗书亦有收藏。参见《佛教大辞典》

矜爱:怜爱、珍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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