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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读楞伽开示(一百七十八)圣慧眼,入自共相建立,如所建立,不与外道论恶见共。

共读楞伽开示

1、共读共相共读楞伽开示,楞伽立不论恶一百七十八,开示圣慧眼,百圣入自共相建立,慧眼如所建立,入自不与外道论恶见共。建立见共楞伽经义贯是所建由成观法师编纂的,由台湾省高雄文殊讲堂慧律法师主讲。外道今天芯记禅院与大家继续共同学习高僧开示。共读共相欢迎各位有学之士,楞伽立不论恶有修之仁者,开示各位高僧大德,百圣开悟见性的慧眼仁者在评论区批评指正,指引教授,入自开示教导芯记禅院后学之人的学习感悟,悲悯在家学人,无善知识指导难免对经典望文生义,产生种种宗教妄想。

共读楞伽开示(一百七十八)圣慧眼,入自共相建立,如所建立,不与外道论恶见共。

2、学“楞严楞伽”开示要用智慧,不能钻文字的牛角尖,不能被艰涩的文字转出烦恼来,要透过文字,见到文字背后的本来面目,见到真如佛性,见到我们人人本自具足的那个。学精典,体悟比理悟要重要得多。看《楞伽经》你说记不住,其实没有人能记住。抓住里边的某句话成为你的生活指导,正好对应了你生活里边,你正好又执着了一件事、两件事,那么你看经典里边的某句话,正好一下子指导了你那件事。

3、那这句话你就记住了。经文:【圣慧眼,入自共相建立,如所建立,不与外道论恶见共因为它文字太简单了,实在是看不懂它在表达什么当一个人悟到第一义圣义谛这颗心,就有了具足了圣,圣就是圣人,就是佛,慧就是佛知,眼就是佛见。慧就是佛知,就是有智慧的,就是第一义心。

4、第一义心,悟第一义圣义谛,就有佛的智慧,简单讲,就是佛知、佛见。慧眼简称佛知佛见。慧,佛知,眼就是佛见,佛知的慧就是第一义心,眼就是佛见,就是性自性。慧就是理眼就是佛见,就是事第一义谛。

5、所以,圣慧眼就是第一义心,第一义圣义谛。有了佛知佛见,这个圣慧眼,便能入自共相建立,这个“自”要念两遍。自相和共相,经典所翻译的不一样,在唯识学里面讲共业,共业里面有共业跟别业,就是共业里面的共业,共业里面的别业;别业里面的共业,别业里面的别业,叫做共业跟别业。在《楞伽经》翻译的,叫做自相跟共相,类似唯识学所讲的自相就是别业,共相就是共业。

一百七十八圣慧眼,入自共相建立,如所建立,不与外道论恶见共。

1、这个自相跟共相,还有个重要的观念,就是交叉,譬如说,我们都是人,这个就是共相,他是日本人,是美国人,就有各自的自相,可是每一个人都有眼睛,都有鼻子,都有一个五官,这个又变成叫做共相,人有共相的脸,虽然每一个人都有五官,眼耳鼻舌,但是每一个人长相都不一样,又叫做自相,所以自相里面有共相,而共相里面有自相,这个叫做自共相交叉。如此的建立,自相不是单独的,共相也不是单独的,它是一种交叉式的,自相里面有共相,共相里面也有自相,也就是说,共业里面有别业,别业里面又有共业,这样交叉,就能够圆满地的解释,诠释一切相。如所建立,“如”的底下加一个字,加“佛”字,如佛所建立,确实是佛所建立的世间法、出世间法、出世间上上法。从第一个字到这里,把它贯串起来的意思就是:当我们有了第一义谛圣义谛的心的时候,我们便具足了佛的佛知、佛见,有了佛知跟佛见入于自相跟共相所建立的一切法。

2、这个确实是佛所建立的一切世间法、出世间法、出世间上上法。不与外道论恶见共,“共”就是相同,前面再补三个字就更清楚了:“则一定”,佛所建立的世间法,出世间法、出世间上上法不与外道论、恶见,这个恶见的外道,“共”就是相同,绝对一定不会跟外道这种论点、这种恶见有所相同。简单讲,佛所建立的世间法、出世间法、出世间上上法,完全是佛所建立的佛知、佛见,圣慧眼所建立的第一义谛圣义心所建立的,外道没有这种功夫,没有自觉圣智的证量,不是从自性清净心如来藏心所流露出来的,所以外道修百千万劫,统统不能成道。整句话的意思,贯串起来的意思,就是:当悟到第一圣义谛,有了圣佛知、圣佛见,入于自相、共相所建立的一切世间法、出世间法、出世间上上法,这确实如佛、确实是佛所建立的能成就一切众生,成熟佛道,佛所建立的世间法、出世间法、出世间上上法,则一定不与外道论、恶见相同。

3、恶道、恶见的外道,修百千万劫都不能成就菩提。【注释】“圣慧眼”:“圣”,是指佛,唯佛称大圣,故称“圣”。“圣慧眼”即佛所证之慧眼,“慧”之用为知,“眼”之用为见,故“圣慧眼”即佛之知、见。

4、佛之知见,则非凡夫三乘所能知、能见,以非其境界故。“入自共相建立”:“自共相”,是自相与共相。“自相”是一切法中,每一法自体所特有的体性“共相”是一切法,法法共通的体性在此仅简单解释,于后将详细举例说明。“入自共相建立”,即如来以自所证得之圣慧眼,胜慧眼,从体起用,而入一切法之自相、共相,乃能作种种建立施设,饶益成就圣诸众生。

5、“不与外道论恶见共”:“共”即是同。意谓:佛以佛之知见而入于一切法之自相共相,所建立之种种教法,为佛所独有,不与外道所谈论之邪恶知见相同,亦即正邪有别也,故须明之,方不为所惑,方知正途之义也。“论”这文字简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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